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杂填土路基施工一般规定

编辑:绵阳优路教育时间:2023-12-24

【学员问题】杂填土路基施工一般规定?

【解答】第1条 房渣土用于填土时,不应含有腐木之类不稳定物质,其烧失量不应大于5%,最大粒径不应大于10cm.

第7.2.2条 道路穿越房渣土地段时,要查明堆积年代、物质成分、均匀性、密实程度、压缩性和分化程度等。需要处理时,可采取第5条规定的处理措施。

第3条 利用工业废渣填筑路基,应对废渣的稳定性、适用粒径和对地下水质污染影响通过试验研究,经技术鉴定后方可使用。

第4条 生活垃圾不得用作路基填料。若道路穿越生活垃圾堆积年数长久的地段时,经过试验分析,证实其确已充分分解而稳定时,方可不换土。

第5条 道路穿越杂填土地段,可选用以下几种方法处理,使其达到设计强度要求。

一、片石表面挤实法:适用于非冰冻地区,地下水位较低(地面1.0m以下),含软土较少和厚度不大的房渣土。可用20~30cm长的片石,尖端向下,密排夯入土中(从疏到密),以提高表层土的密实程度,减少土基的变形。

二、重锤夯实法: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在0.8m以上的稍湿的各种粘性土、砂土、湿陷性黄土和房渣土,以及工作面受限制及结构物接头处的填土。含水多的软弱土层不宜采用。大块钢渣因难以击碎,也不宜采用。

三、振动压实法: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离振实面不小于0.6m,含少量粘性土的房渣土、工业废渣。

第6条 新填房渣土、炉渣及有级配的稳定冶炼渣应用机械碾压数遍后,再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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